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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義

 

久借不還的书张弟兄未得救时,曾在东北服务,借了机关一本分析大全,转赴南京作事。因为该书无处可买,新到机关正需此书参考,便把此书带走。原意暂时借用,竟成久借不还。大陆沦陷,此书也就随著沦陷。信主之后,圣灵指著这罪要去对付,但是原书已与机关一齐沦陷,无法归还。圣灵指明要向以前长官认罪,就写了一封信向以前借书处长官认罪,并附送『到底有没有神』一本,向他作点信主见证。长官接此信后,深受感动,看了此书,愿意研究信主,不久就得救了。

 

※ 希伯來文的『義』字並不重在道德問題,而是與神的關係是否正確。出九27法老說:『這一次我犯了罪了,耶和華是公義的,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。』原文意思是:『我犯罪,耶和華是站在對的一邊,我和我的百姓卻站在不對的一邊。』